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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整合規劃

 

立學院課程委員會

 

1.組織架構

因應未來校務發展,本學院將設置「人文教育學院課程委員會」,由院長擔任召集人兼會議主席,組織成員分別為院內各中心當然委員及票選課程委員。會議以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為原則。其功能包括規劃全校性之人文教育(人格修養、全人發展)、分類通識課程與國民小學師資培育課程。

 

2. 組織功能

院課程委員會的功能是針對課程作縱向的審議,一方面在院的特色本位、專業、師資、人力分配和學院經營策略之間找出平衡點,發揮實質的審議功能;同時也協助校級課程委員會,由學校整體發展角度確切評估課程的教育目標和教學功能,審查其必要性與合宜性。

 

 

學院課程規劃特色

 

本學院統籌全校共同必修科目,對學校作育人才產生關鍵影響。在課程規劃分工方面,「吳甦樂教育中心」負責全人教育(人格修養、全人發展)課程;「通識教育中心」規劃分類通識課程;「體育教學中心」則規劃體育相關課程(課程整合規劃如圖4-7-26)。

 

 

 

圖4-7-26:人文教育學院課程整合規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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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校訂核心共同課程

基於本校辦學理念與時代使命,並符應天主教高等教育知識傳統與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本學院將持續研擬學院部「全人發展」課程,並在「天、人、物、我」的架構下,藉由「生命倫理」、「家庭與婚姻」、「國際人修養」及「信仰與人生」4個單元分別授課;另亦在專科部「人格修養」課程,以幫助學生建立良善的價值觀,而落實於個人的日常生活與行動。

 

 

2. 分類涵養通識課程

考量當代社會現實、世界教育潮流,並考量學校傳統特色,以及學生本位的未來社會適應需求,本學院將秉持公共性、自主性及多樣性的原則,將公民素養融入全校性通識與專業課程。藉由社會法政、藝術人文、邏輯思辨、自然與科學等通識學群的多元學習,培養學生的基本能力與通識涵養,並引導學生批判思考,並能逐步主動的、有系統的、建設性的求知,以期在專業學習的同時,也能提升作為現代公民所需具備的多元素養。

 

 

3. 院特色學分學程

本學院為因應產業發展趨勢與符合現代社會期待,並考量本校學生作為一個社會公民所應具備的素養與特質,擬開設以下之特色學分學程:

 

(1)實用法律學程:為配合日趨複雜與資訊化的社會環境,本學院擬開設實用法律學程,以提供全校學生修習生活實用法律知識。主導單位為通識教育中心,合作單位為國際企業管理系所。

 

(2)環境教育學程:為期望學生能落實「敬天愛人」的校訓,本學院擬開設環境教育學程,以提供全校學生修習環境教育知識。主導單位為通識教育中心,合作單位為師資培育中心。

 

(3)國際體育事務管理學程:為因應日漸頻繁的國際體育運動事務與交流趨勢及其外語人才的需求,同時也是對於身心靈全面發展的重要基礎-健康的重視,本學院擬開設此一學程,以提供全校學生修習國際體育運動事務管理的知識。主導單位為通識教育中心,合作單位為體育教學中心。

 

(4)家庭與婚姻教育學程:為協助學生瞭解個人在兩性關係中的表達方式,並覺察個人來自家庭的學習內涵,以培養個人開闊的心胸及建立積極人生觀,並為個人將來成立家庭預作準備,本學院擬開設此一學程,以提供全校學生修習家庭與婚姻的相關知識。主導單位為通識教育中心,合作單位為師資培育中心。